前几天在 即刻看到一段其他用户的动态,大意是从 创作者 转去做创作相关的产品经理后,发现自己认为 产品经理 与用户之间的差距可以通过建立同理心这一行为来弥合的观点,是错的。

这段关于 同理心 的观点我完全不认同,但这里主要不是讨论同理心的问题,也不想批评原文所透露出的一股世人皆醉我独醒的自傲(抱歉还是提了一嘴)。而是讲讲动态描述中所反映出的用户类型与 产品策略 的问题。

为方便理解,我将原文中提及的创作相关领域拆为创作者激励与创作者工具两部分,虽然同样是为 创作者服务 ,但二者因在产品使用上存在截然不同的 动机 ,必须将其视为需要独立琢磨的用户。不同的用户,则需要匹配不同的策略来使同一款产品,能够满足不同用户需求的同时,还能够满足产品角度的服务方需求。

展开来说,创作者激励这部分产品,更多地会着眼于满足产品本身发展去制定相关策略,从这个角度来看,用户更像是产品的资源,而不是产品的用户。作为资源的用户,和作为用户的用户,有些绕口,但也不会太难理解。

用今天看到的关于游戏行业的一种观点来阐述这个问题,即“免费玩家是给付费玩家提供的一种功能”。当用户在平台中属于被激励的这一部分人时,使用产品的过程是成就了用户,还是成就了平台,还需要好好琢磨一番。